| 考试介绍 |
|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城市规划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 考试时间 |
2011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如下: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10月22日 |
上午9:00-11:30 |
城市规划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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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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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 |
上午9:00-11:30 |
城市规划管理
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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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7:00 |
城市规划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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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形式 |
|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型,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
| 如何选择培训班 |
不少考生准备报名参加考试培训班,在此建议选择时应把握“三要”“三不要”原则。要问,是指咨询时不能全盘接受培训机构的介绍,要有自己的想法,要结合自己的需求多提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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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习题精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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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绩查询 |
| 成绩查询一般在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登陆各省人事考试网可查询。 |
| 成绩管理 |
|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考试,参加全科类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合格;免试部分科目(两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合格,方可办理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
| 注册管理 |
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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