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司法考试需要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所以请2011年司法考试考生务必在6月5日至2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关于网上报名:09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需要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因此,2011年司法考试考生务必在6月5日至2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关于学历要求:一般要求参加司法考试需要本科学历,但是对于国家贫困县及政策照顾地区,具有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就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其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再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3.关于报名禁止: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
| 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地区的现场确认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2011年上海市实行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凡选择在上海市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有关事宜按照上海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办理。
2.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准考证: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考务费的,准予发放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的,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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